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,按照《佳木斯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,现将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复试原则
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,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“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”的原则。
二、组织管理
1.成立7163银河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指导和监督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和录取名单的审定、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的制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,保证我院博士复试工作顺利进行。
2.复试安排
复试时间
复试地点
5月10日上午8:00
1A18-801
1A18-138(备用)
1A18-512(备用)
三、复试基本要求
(一)复试程序
复试开始前,首先考生进入等候室,在纪检人员监督下抽取考生复试顺序,确定顺序后,考生依次进入相应考场进行复试,所有复试的考生先检查身份证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,再开始复试考核,考核结束退出考场,各位导师打分、签字,交给秘书汇总。
(二)复试内容
专业综合面试以考查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、科研创新能力、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为重点,并参考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,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。同时应重视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。
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(总成绩权重:招生导师30%,其他成员70%,低于180分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)
(1)外语水平测试共50分
(2)专业水平测试
专业基础100分、科研基础100分和创新潜质50分,总计250分。每个考生至少问3个问题。
(3)思想政治综合表现
(三)复试成绩构成
复试成绩构成:外语水平测试50分,专业基础100分、科研基础100分和创新潜质50分,总计300分。
总成绩(满分300分)=初试成绩(满分300分)×权重30%+复试成绩(满分300)×权重70%
(四)复试考核要求
1.考生思想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2.复试全程要切实做好现场记录及录像工作,记录考生的打分表不得涂改。复试完毕后,考试试题及复试记录(录像)在各招生院学科办保存(一年以上)。
(五)复试时考生提前上报的材料
1.公开发表(出版)的论文、科研成果证明书、课题立项、著作等;
2.学习(工作)中获奖证书;
3.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。
四、应急预案
考试工作突发情况处置
1.教师或考生出现突发问题
教师如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完成博士考试相关工作的,启用备用教师;考生出现突发状况不能参加或继续完成考试的,将视情况处理。
2.考试发生违规行为
教师或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时,应立即制止、及时上报,“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”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辰囡 咨询电话:0454-8618839
监督举报电话:0454-8618786
佳木斯大学7163银河
2024年4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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